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素廷对乙酰氨基酚颗粒招商代理 10袋 苏州中化

来源:298医药网 时间:2023-06-29 05:27:12

招商代理名:对乙酰氨基酚颗粒
招商商标:素廷
招商厂家: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
参考零售价:¥0.00
规格:0.1g*10袋
包装单位:盒
剂型:颗粒剂
证号:国药准字H19990011
商品条码:6925265101726
主治疾病:头痛 发热 痛经 感冒 牙痛 神经痛 关节痛 疼痛 偏头痛 肌肉痛

对乙酰氨基酚颗粒

对乙酰氨基酚颗粒说明书:

  • 【产品名称】对乙酰氨基酚颗粒
  • 【商品名/商标】素廷
  • 【规格】0.1g*10袋
  • 【主要成份】对乙酰氨基酚。
  • 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,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、关节痛、偏头痛、牙痛、肌肉痛、神经痛、痛经。
  • 【用法用量】口服。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:1-3岁,10-15公斤,一次1~1.5袋;4-6岁,16-21公斤,一次1.5~2袋;7-9岁,22-27公斤,一次2~3袋;10-12岁,28-32公斤,一次3-3.5袋;若持续发热或疼痛,可间隔4-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,24时内不超过4次。
  • 【不良反应】偶见皮疹、荨麻疹、药热及粒细胞减少。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。
  • 【禁忌】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对乙酰氨基酚颗粒。
  • 【注意事项】1.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,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,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2.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3.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对乙酰氨基酚颗粒。4.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(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)。5.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6.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对乙酰氨基酚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  •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1.应用巴比妥类(如苯巴比妥)或解痉药(如颠茄)的患者,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。2.本品与氯霉素同服,可增强后者的毒性。3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  • 【贮藏】密封,在阴凉(不超过20℃)处保存。
  • 【生产厂家】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
  • 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】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
  •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19990011
  • 【生产地址】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永安路66号
  • 【条形码】69252651017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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