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亚洲制药感冒灵颗粒招商代理 15袋 亚洲制药

来源:298医药网 时间:2023-06-23 01:57:11

招商代理名:感冒灵颗粒
招商商标:亚洲制药
招商厂家:东莞市亚洲制药科技有限公司
参考零售价:¥22.90
规格:10g*15袋
包装单位:盒
剂型:颗粒剂
证号:国药准字Z44022862

感冒灵颗粒

感冒灵颗粒说明书:

  • 【产品名称】感冒灵颗粒
  • 【商品名/商标】亚洲制药
  • 【规格】10g*15袋
  • 【主要成份】三叉苦、金盏银盘、野菊花、岗梅、咖啡因、对乙酰氨基酚(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.2g)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、薄荷油。辅料为蔗糖。
  • 【性状】感冒灵颗粒为浅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;味甜、微苦。
  • 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解热镇痛。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,发热,鼻塞,流涕,咽痛。
  • 【用法用量】开水冲服,一次10克,一日3次。
  • 【不良反应】偶见皮疹、荨麻疹、药热及粒细胞减少;可见困倦、嗜睡、口渴、虚弱感;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。
  • 【禁忌】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感冒灵颗粒。
  • 【注意事项】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感冒灵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3.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、咖啡因。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;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;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;膀胱颈梗阻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青光眼、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;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4.脾胃虚寒,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慎用。5.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6.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7.服本品3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感冒灵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  •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1.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,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。2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  • 【贮藏】密封。
  • 【有效期】24个月。
  • 【生产厂家】东莞市亚洲制药科技有限公司
  •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44022862
  • 【生产地址】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梅大道9号,阳春市春城街道站港公路民营工业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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