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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瑞坦复方感冒灵颗粒招商代理 20袋

来源:298医药网 时间:2023-06-22 16:59:00

招商代理名:复方感冒灵颗粒
招商商标:宝瑞坦
招商厂家: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
参考零售价:¥0.00
规格:14g*20袋
包装单位:盒
剂型:颗粒剂
证号:国药准字Z45022221
商品条码:6930077802525

复方感冒灵颗粒

复方感冒灵颗粒说明书:

  • 【产品名称】复方感冒灵颗粒
  • 【商品名/商标】宝瑞坦
  • 【规格】14g*20袋
  • 【主要成份】山银花、五指柑、野菊花、三叉苦、南板蓝根、岗梅、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、咖啡因;辅料为蔗糖。每袋装14克:含原药材25克;含对乙酰氨基酚168毫克。
  • 【性状】宝瑞坦复方感冒灵颗粒为棕黄色至深棕色的颗粒;味甜、微苦。
  • 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辛凉解表,清热解毒。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,微恶风寒,头身痛,口干而渴,鼻塞涕浊,咽喉红肿疼痛,咳嗽,痰黄粘稠。
  • 【用法用量】用开水冲服,一次14克,一日3次;二天为一疗程。
  • 【不良反应】可见困倦、嗜睡、口渴、虚弱感;偶见皮疹、荨麻疹、药热及粒细胞减少;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。
  • 【禁忌】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  • 【注意事项】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痒咳嗽。4.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、咖啡因。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;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;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;膀胱颈梗阻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青光眼、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;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5.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6.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7.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宝瑞坦复方感冒灵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  •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1.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,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。2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  • 【贮藏】密封。
  • 【有效期】24个月。
  • 【生产厂家】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
  • 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】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
  •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45022221
  • 【生产地址】广西南宁华侨投资区教育路35号
  • 【条形码】69300778025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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