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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森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招商代理 12袋 四川彩虹制药

来源:298医药网 时间:2024-02-02 10:09:33

招商代理名: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
招商商标:康森
招商厂家: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
参考零售价:¥4.54
规格:12袋
包装单位:盒
剂型:颗粒剂
证号:国药准字H51023430
商品条码:6931382188168
主治疾病:头痛 发热 鼻塞 咽痛 流行性感冒 普通感冒 打喷嚏 四肢酸痛 流鼻涕

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

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说明书:

  • 【产品名称】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
  • 【商品名/商标】康森
  • 【规格】12袋
  • 【主要成份】本品为复方制剂,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.125g,人工牛黄5mg,马来酸氯苯那敏0.5mg。
  • 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、头痛、四肢酸痛、打喷嚏、流鼻涕、鼻塞、咽痛等症状。
  • 【用法用量】温开水冲服,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:1~3岁,体重10~14公斤,一次0.5~1袋;4~63岁,体重16~20公斤,一次1~1.5袋;7~9岁,体重22~26公斤,一次1.5~2袋;10~12岁,体重28~32公斤,一次2~2.5袋;一日3次。
  • 【不良反应】有时有轻度头晕、乏力、恶心、上腹不适、口干、食欲缺乏和皮疹等,可自行恢复。
  • 【禁忌】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  • 【注意事项】1.不建议家长或监护人自行给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本品,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。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使用,避免用药过量。2.用药3-7天,症状未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3.服用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4.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5.应避免合并使用含有相同或相似活性成份的抗感冒药。6.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7.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  •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1.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,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。2.本品不宜与氯霉素、巴比妥类(如苯巴比妥)等并用。3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  • 【生产厂家】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
  •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51023430
  • 【生产地址】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眉青路188号
  • 【条形码】693138218816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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