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商代理名:格列齐特片(Ⅱ)
招商商标:以岭
招商厂家: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参考零售价:¥7.63
规格:80mg*10粒*3板
包装单位:盒
剂型:片剂
证号:国药准字H20057253
商品条码:6920855012048
主治疾病:II型糖尿病
格列齐特片(Ⅱ)说明书:
- 【警示】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!
- 【产品名称】格列齐特片(Ⅱ)
- 【商品名/商标】以岭
- 【规格】80mg*10粒*3板
- 【主要成份】本品活性成分为格列奇特。
- 【性状】本品为白色片。
- 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当单用饮食疗法不足以控制血糖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(2型)患者,同时应饮食控制。
- 【用法用量】遵医嘱:通常开始剂量为每日1~2次,每次80mg,以后根据血糖、尿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~240mg,老年病人酌减。
- 【不良反应】服药期间可引起恶心、呕吐、上腹痛、便秘、腹泻,进餐中服用可减少上述不良反应。其它不良反应为血小板减少,粒性白细胞缺乏,贫血等,偶可发生皮肤过敏。
- 【禁忌】1. 肝、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 2. 磺脲药过敏者禁用。
- 【注意事项】1、2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、外伤、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,应改用胰岛素治疗。 2、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。 3、与抗凝药合用时,应定期做凝血检查。 4、该品剂量过大、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,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。 5、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、尿糖。
-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与非甾体抗炎药特别是水杨酸盐、磺胺类抗菌药、双香豆素类抗凝剂、单胺氧化酶抑制剂、β-受体阻断剂、苯二氮?类、四环素、氯霉素、双环己乙哌啶、氯贝丁酯、乙醇等药合用时,用量应减少,以免发生低血糖反应。
- 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脲类降血糖药可致畸,而且由乳汁排出,故孕妇及乳母不宜使用。
- 【老年患者用药】用药量适当减少。
- 【贮藏】密封。
- 【有效期】24个月
- 【生产厂家】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-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20057253
- 【生产地址】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山大街238号
- 【条形码】69208550120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