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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赛仙感冒清热颗粒招商代理 9袋

来源:298医药网 时间:2024-01-31 09:57:18

招商代理名:感冒清热颗粒
招商商标:乐赛仙
招商厂家:山东岳草堂药业有限公司
参考零售价:¥13.50
规格:12g*9袋
包装单位:盒
剂型:颗粒剂
证号:国药准字Z37021409
商品条码:6953733201401

感冒清热颗粒说明书:

  • 【产品名称】感冒清热颗粒
  • 【商品名/商标】乐赛仙
  • 【规格】12g*9袋
  • 【主要成份】荆芥穗、薄荷、防风、柴胡、紫苏叶、葛根、桔梗、苦杏仁、白芷、苦地丁、芦根。辅料为甜菊素、糊精。
  • 【性状】乐赛仙感冒清热颗粒为棕褐色的颗粒,味微苦。
  • 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疏风散寒,解表清热。用于风寒感冒,头痛发热,恶寒身痛,鼻流清涕,咳嗽咽干。
  • 【用法用量】开水冲服。一次1袋,一日2次。
  • 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
  • 【禁忌】尚不明确。
  • 【注意事项】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乐赛仙感冒清热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3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6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乐赛仙感冒清热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  •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  • 【贮藏】密封。
  • 【有效期】36个月。
  • 【生产厂家】山东岳草堂药业有限公司
  •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37021409
  • 【生产地址】山东省泰安市东部新区创业大街31号
  • 【条形码】69537332014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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