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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凰城感冒清热颗粒招商代理 6袋

来源:298医药网 时间:2024-01-30 11:29:42

招商代理名:感冒清热颗粒
招商商标:凤凰城
招商厂家: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参考零售价:¥23.08
规格:12g*6袋
包装单位:盒
剂型:颗粒剂
证号:国药准字Z19993051
商品条码:6924060402212

感冒清热颗粒

感冒清热颗粒说明书:

  • 【产品名称】感冒清热颗粒
  • 【商品名/商标】凤凰城
  • 【规格】12g*6袋
  • 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疏风散寒,解表清热。用于风寒感冒,头痛发热,恶寒身痛,鼻流清涕,咳嗽咽干。
  • 【用法用量】开水冲服。一次1袋,一日2次。
  • 【不良反应】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,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: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腹痛、腹胀、腹部不适、口干、皮疹、瘙痒、心悸、过敏反应、呼吸困难等。
  • 【禁忌】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凤凰城感冒清热颗粒。
  • 【注意事项】1. 风热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发热重,微恶风,有汗,口渴,鼻流浊涕,咽喉红肿热痛,咳吐黄痰。2.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,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凤凰城感冒清热颗粒。3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,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。5. 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6.当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,应停药并及时就医。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凤凰城感冒清热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12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13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  • 【生产厂家】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19993051
  • 【生产地址】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津二路198号
  • 【条形码】69240604022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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