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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子江蓝芩口服液招商代理 14支

来源:298医药网 时间:2024-01-30 11:02:16

招商代理名:蓝芩口服液
招商商标:扬子江
招商厂家: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
参考零售价:¥54.00
规格:10ml*14支
包装单位:盒
剂型:合剂
证号:国药准字Z20063795
商品条码:6927762520178

蓝芩口服液

蓝芩口服液说明书:

  • 【产品名称】蓝芩口服液
  • 【商品名/商标】扬子江
  • 【规格】10ml*14支
  • 【主要成份】板蓝根、黄芩、栀子、黄柏、胖大海。每1ml相当于饮片2.12g。
  • 【性状】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,味甜,微苦。
  • 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清热解毒,利咽消肿。用于急性咽炎、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、咽干、咽部灼热。
  • 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一次10毫升,一日3次。
  • 【不良反应】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,一般可自行缓解。
  • 【禁忌】尚不明确。
  • 【注意事项】1.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食物。2.不宜在服蓝芩口服液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。3.孕妇慎用。糖尿病患者、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脾虚大便溏者慎用。5.属风寒感冒咽痛者,症见恶寒发热、无汗、鼻流清涕者慎用。6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蓝芩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  •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  • 【贮藏】密封。在贮藏期间允许有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。
  • 【有效期】24个月。
  • 【生产厂家】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
  • 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】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
  •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20063795
  • 【生产地址】江苏省泰州市扬子江南路1号
  • 【条形码】692776252017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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