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商代理名:风寒感冒颗粒
招商商标:盾克
招商厂家:湖北香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参考零售价:¥0.00
规格:8g*5袋
包装单位:盒
剂型:颗粒剂
证号:国药准字Z42020870
商品条码:6931885790509
风寒感冒颗粒说明书:
- 【产品名称】风寒感冒颗粒
- 【商品名/商标】盾克
- 【规格】8g*5袋
- 【主要成份】麻黄、葛根、桂枝、防风、紫苏叶、白芷、桔梗、苦杏仁、陈皮、干姜、甘草。辅料为蔗糖、糊精。
- 【性状】盾克风寒感冒颗粒为棕褐色颗粒;气芳香,味香、微苦。
- 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解表发汗,疏风散寒。用于风寒感冒,发热,头痛,恶寒,无汗,咳嗽,鼻塞,流清涕。
- 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一次1袋,一日3次。
- 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
- 【禁忌】尚不明确。
- 【注意事项】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3.风热感冒者不适用盾克风寒感冒颗粒,其表现为发热重,微恶风,有汗,口渴,鼻流浊涕,咽喉红肿热痛,咳吐黄痰。4.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、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,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,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。6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、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风寒感冒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-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- 【贮藏】密闭,防潮。
- 【有效期】24个月。
- 【生产厂家】湖北香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-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42020870
- 【生产地址】湖北省利川市东城路666号
- 【条形码】69318857905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