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商代理名:洛索洛芬钠片
招商商标:安普洛
招商厂家:卫材(辽宁)制药有限公司
参考零售价:¥12.59
规格:60mg*10片*2板
包装单位:盒
剂型:片剂
证号:国药准字H20041923
商品条码:6925243500107
主治疾病:类风湿性关节炎 腰痛 肩周炎 骨性关节炎 颈肩腕综合症 急性上呼吸道炎
洛索洛芬钠片说明书:
- 【警示】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!
- 【产品名称】洛索洛芬钠片
- 【商品名/商标】安普洛
- 【规格】60mg*10片*2板
- 【主要成份】洛索洛芬钠。
- 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类风湿性关节炎、骨性关节炎、腰痛、肩周炎、颈肩腕综合症,以及手术后、外伤后及拔牙后的镇痛消炎,急性上呼吸道炎症的解热镇痛。
- 【用法用量】饭后口服。慢性炎症疼痛:成人每次60mg(1片),每日三次;急性炎症疼痛:顿服60~120mg(1~2片)。可根据年龄、症状适当增减,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80mg(3片)。
- 【不良反应】洛索洛芬钠是一前体药物,在吸收入血前对胃肠道无刺激,也没有明显治疗作用,只有吸收入血后转化成活性代谢物才发挥作用,因此,对胃肠道无明显刺激作用,耐受性好,副作用低。消化系统不适较多见如腹痛、胃部不适、恶心、呕吐、食欲不振、便秘、烧心等,有时会出现皮疹、瘙痒、水肿、困倦、头痛、心悸等,偶见休克、急性肾功能不全、肾病综合症、间质性肺炎以及贫血、白细胞减少、血小板减少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以及AST、ALT、ALP升高等。
- 【禁忌】下列患者禁用。1.消化性溃疡患者;2.严重肝、肾功能损害者;3.严重心功能不全者;4.严重血液学异常患者;5.对本品过敏者;6.以往有服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引发哮喘的患者;7.妊娠晚期及哺乳期妇女。
- 【注意事项】1.要注意用消炎镇痛药治疗是对症治疗。2.慢性疾病,手术后及外伤时应避免同一种药物长期使用。3.如长期用药,要定期进行尿液、血液学及肝、肾功能等临床检查,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减量、停药等适量措施。4.应用于因感染而引起的炎症时,要合用适当的抗菌药物,并仔细观察,慎重给药。5.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药同用。6.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,心、肝、肾功能障碍及既往史,血液学异常及既往史,支气管喘息、过敏症既往史及高龄患者慎用。
-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1.本品与香豆素类抗凝血药、磺酰脲类降血糖药同时应用时,会增加这些药物的作用,这些药物应减量使用。2.与新喹诺酮类抗菌药(依诺沙星等)合用有时会引起痉挛。3.与磺酮类降血糖药合用是,能增强这些药物的降血糖作用,应注意减量。4.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时,能减弱这些药物的利尿剂降血压作用。5.与锂制剂合用时,可能增加血液中锂浓度而导致锂中毒,合用时应减量。
- 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1.关于妊娠期给药的安全性还没有明确,因此在对妊娠期或可能妊娠期的妇女进行治疗时,仅限于治疗有利性超过危险性时才给药。2.动物实验有关于延迟分娩及向乳汁移行、导致胚胎动脉管收缩的报道,因此妊娠期晚期及哺乳期不要给药。
- 【老年患者用药】本品老年人服用安全性较高,但仍应从小剂量开始给药,并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,慎重给药。
- 【儿童用药】关于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。
- 【药理毒理】服药超量时应作紧急处理,包括催吐或洗胃、口服活性炭、抗酸药或(和)利尿药,并给予监测及其他支持治疗。
- 【生产厂家】卫材(辽宁)制药有限公司
-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20041923
- 【生产地址】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台二街39号
- 【条形码】69252435001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