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商代理名:克林霉素磷酸酯片
招商商标:容大/九典
招商厂家: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参考零售价:¥4.50
规格:0.15g*12片
包装单位:盒
剂型:片剂
证号:国药准字H20040461
商品条码:6933791700382
主治疾病:皮肤软组织感染 呼吸道感染 泌尿系统感染 五官感染
克林霉素磷酸酯片说明书:
- 【警示】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!
- 【产品名称】克林霉素磷酸酯片
- 【商品名/商标】容大/九典
- 【规格】0.15g*12片
- 【主要成份】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林霉素磷酸酯,其化学名称为:(2s-反式)-6-(1-甲基-4-丙基-2-吡咯烷碳酰胺基)-1-硫代-甲基-7-氯-6,7,8-三脱氧-L-苏式-α-D-半乳糖吡喃糖苷-2-二氢磷酸酯。
- 【性状】容大克林霉素磷酸酯片为薄膜衣片,除去包衣后显白色。
- 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本品适应症与盐酸克林霉素口服制剂一致,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(如厌氧菌与葡萄球菌、链球菌、肺炎球菌等)引起的感染:1.呼吸道感染;2.泌尿系统感染;3.五官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。注意:本品代谢产物克林霉素不能通过血脑屏障,对脑膜炎无效;对于厌氧菌感染,本品与甲硝唑有相同的疗效。
- 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一次0.15~0.3g(1~2片)(以克林霉素计),一日3~4次;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10~20mg,分3~4次服用。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,用本类药物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。或遵医嘱。
- 【不良反应】1.胃肠道反应:包括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等症症;严重者有腹绞痛、腹部压痛、严重腹泻(水样或脓血样),伴发热、异常口渴和疲乏(假膜性肠炎)。腹泻、肠炎和假膜性肠炎等可出现于治疗中或停药后。2.过敏反应:通常以轻到中度的麻疹样皮疹最为多见,其次为水疱样皮疹和荨麻疹,偶见多形红斑,剥脱性皮炎,部分表现为Stevens-Johnson综合征。3.可出现肝功能异常、肾功能异常,偶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。
- 【禁忌】对克林霉素和林可霉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
- 【注意事项】1.患者对林可霉素过敏时有可能对克林霉素也过敏。2.对诊断的干扰: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。3.下列情况应慎用:(1)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,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、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。(2)肝功能减退。(3)肾功能严重减退。(4)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,用克林霉素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,至少为10日。5.用药期间须密切注意大便次数,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,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,须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。6.处理克林霉素所致的假膜性肠炎,轻症单独停药可望有效,中等至重症患者需纠正水、电解质紊乱。如经上述处理,病情无明显好转时,则应给甲硝唑口服250~500mg,一日3次。如复发时可再用甲硝唑口服,仍无效时可改用万古霉素(或去甲万古霉素)口服,成人一日0.5~2.0g,分3~4次服用。7.肾功能减退患者(除重度减退者外),本品用量一般无需减少。患者有严重肾功能和(或)肝功能减退,采用本品时需作血清药物浓度监测。8.本品偶可引起对本品不敏感的微生物过度增生,特别是真菌,所以应用时需注意二重感染的发生。
- 【儿童用药】四周以内的新生儿应慎用。
- 【生产厂家】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-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20040461
- 【生产地址】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
- 【条形码】6933791700382